吉林张素华被构陷 聘请律师遭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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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通化市七十四岁的张素华女士因修炼法轮功,被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已经半年,遭构陷面临非法庭审,聘请律师的权利遭当地司法人员以“口头传的”文件阻挠。

张素华老人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在家中被通化市新站派出所恶警李华锋、胡爱民、莫连军、高兴宇、姜福生等十几个警察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并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张素华被非法批捕。通化东昌分局与新站派出所相互勾结,黑箱操作、捏造罪名构陷张素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新站派出所把构陷张素华的黑材料移交到东昌区检察院公诉科。

为达到迫害的目的,检察院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和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两次将案卷退回东昌公安分局新站派出所所谓“补充材料”,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构陷张素华的案卷送到了通化市东昌区法院。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点,张素华家属与聘请的律师到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在法院一楼接待大厅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吕晶的电话说明来意,吕晶推脱说这个案子归庭长赵岩管,当律师打通赵岩电话时,赵岩说不能接律师的函,律师必须到司法局备案。

律师说: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与其理论,赵挂断电话。

随后家属与律师到通化市中级法院,在一楼大厅给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伟打电话,投诉东昌区法院赵岩,李伟也不停地推脱说,法院不能直接接律师文件,要到政法委备案,与赵岩说的还不一样。律师同李伟要书面文件,李伟说市里开会了,是口头传的,没有文件。律师说这样做是违法的,李伟挂断电话。


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磊:0435-3207828、18643590715
通化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伟:0435-3941758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
院长刘东海:3947299、13704353350
副院长姚桂英:3947298、13844587677(主管刑事)
副院长常永彬:3947222、13364356088
副院长高艳芬:3947297、13944549965
副院长臧海波:3947293、13844598369
政治处主任徐艳君:3947288、13944589399
纪检组长丛家庆:3947295、13331536618
执行局局长马林:3947268、13843584358
监察室负责人崔岳琴:3947216、13804458466
信访办杨萍:3947294、13324358895
信访办杨光弟:3947276、13804459410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庭:
庭长赵岩:3947289、15844587666
副庭长崔敏:3947228、18843515666
法官杨万成:3947229、13844582848
法官邹喜山:3947285、13069276789
法官刘金军:3376707、13943406217
法官贺立辉:3947286、13944546171
法官王宏彬:3947287、15043595678
法官吕晶:3947286、15114399555

新站派出所电话:0435-3616892
金黎文副所长:3616892、13134352666
科员莫连军:13404518663
科员胡爱民:13766180889
科员姜福生:13704350666
科员高兴宇:1376183911
科员吴国庆:13766191852
科员鲍宇权:15943507071
科员田开源:13844584376
科员胡爱民:13766180889、18043501475
科员莫连军:1340451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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